通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“三项制度”为根本遵循,着力打造“三个稽查”,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。
完善公示机制,打造规范稽查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等工作,严格依照《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》《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》将税务稽查随机抽取情况、进户执法制度等税收执法信息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,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,便于公众监督稽查执法行为。在稽查工作中严格按照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》明示执法身份,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,正确使用执法文书,切实规范执法权力,降低执法风险。
加强执法记录,打造阳光稽查。对税务稽查的启动、调查取证、证据保全、送达执行等过程,严格按照《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》《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》等制度规定,按程序对税务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,让执法全过程“看得见、全透明”,有效规避行政执法争议,规范依法稽征,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。
严格执法审核,打造法治稽查。严格按照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》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》等有关规定对重大案件的涉税行为、适用法律、执法程序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工作,对重大执法决定层层审核,充分保证执法决定的合法性、适当性,有效促进税务稽查依法行政水平的稳步提升。
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刘振国 通讯员张玖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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